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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大代表,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、校长余淼杰:深化院校合作 共育法治人才
03-07  

“推进法治建设离不开一支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队伍。”近日,全国人大代表,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、校长余淼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他高度关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之间的衔接问题,并对辽宁法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探索实践给予积极评价。


余淼杰在履职中了解到,近年来,辽宁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统筹部署下,持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加大人才培育力度,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、职业道德素质建设,取得积极成效。他表示,院校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、双向共赢,真正打通人才培养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
余淼杰指出,高等院校和人民法院必须展现新担当新作为。一方面,可以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平台,适当选取人民法院作为教学实践基地,常态化接受学生进行实习实训,帮助学生在真实案件和实际场景中提升专业能力。另一方面,应围绕司法需求设置教学课程,将新类型案件、知识产权保护、涉外海商事等审判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融入教学,深化理论研究,努力推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,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借鉴。


余淼杰建议,高等院校应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,并增设相关课程。人民法院应不断加强与高等院校之间的交流合作,共同培育政治素养好、专业水平高、综合能力强的法治人才,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提供有力支撑。

来源:人民法院报·7版记者:乔文心 严怡娜责任编辑:姚瀚新媒体编辑:姜兆涵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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